信件内容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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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 雷锋军 | 写信时间: 2020-12-18 | 回复状态: 已办结 |
信件标题:房产证过户遥遥无期 | ||
信件内容: 2017年12月份,我出售了位于县城延安路农牧局家属院的单元房,有房产证。自房屋售出后多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均未办成。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答复说此类业务因政策变化全县停办,但已经三年时间了,还不能办也没有说啥时候可以重新办理过户,买房人认为我欺骗了他,不能办理过户给人解释起来因为时间拖得太长也显得苍白无力。呈请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为盼。 |
回复内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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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: 2020-12-25 11:20 | 回复单位: 奉先街道办 |
回复内容:
网友您好: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,县政府立即责成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调查,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:
经查,反映人所述的农牧局家属院,位于城区延安路东段。该小区系原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于早期建成的福利房,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及《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》规定,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未经市,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,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,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,不得转让,出租,抵押土地使用权。故,该家属院业主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,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,方才可完成转移登记。 |